详情介绍
1、管道空气加热器元件允许在下列条件下工作:A.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无爆炸性和腐蚀性气体。(防爆电加热器除外)B.工作电压应不大于额定值的1.1倍,外壳应有效接地。C.绝缘电阻≥1MΩ介电强度:2KV/1min.
2、空气加热器电热管应做好定位固定,有效发热区必须全部浸入液体或金属固体内,严禁空烧。发现管体表面有水垢或结碳时,应及时清除干净再用,以免影晌散热而缩短使用寿命。
3、加热易熔金属或固态硝盐、碱、沥清、石腊等时,应先降低使用电压,待介质熔化后,才能升至额定电压。
4、使用管道空气加热器加热空气时元件应交叉均匀排列,使元件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使流过的空气能充分加热。
5、管道空气加热器的接线部分应放在保温层外面,避免与腐蚀性、爆炸性介质、水份接触;引接线应能长期承受接线部分的温度及加热负载,接线螺丝紧固时应避免用力过猛。
6、管道空气加热器元件应存放在干燥处,若因长期放置绝缘电阻低于1MΩ时,可在200℃左右的烘箱中干燥,或降低电压通电加热,直至恢复绝缘电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