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乔明明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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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281701244@qq.com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达旗街21号
23、目的站检验
产品到达目的站后,买卖双方在目的站按交货单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验产品的质量。若产品质量与合同条件不符,我方按合同的要求改正或替换。
8.4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是我方完成交货和项目管理单位完成验收的过程,现场检验的要求为:
1)我方与项目管理单位协商验收时间、地点。
2)产品运抵施工现场材料站3 天内,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我方共同派人按选定的检查方案对产品开包检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及数量清点,并将检查结果填报检查验收单后送交项目管理单位。如发现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与合同不符,三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注明,且由我方在三方确认之日起7天内免费补充并供货至现场。
3)检查验收之后,如再发现数量短缺或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
4)现场检验所需的场地、人工、机具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9、技术服务
合同签订后,我方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我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验收等。铁塔在安装过程中,我方派出工地服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如发现塔材、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我方进行修正或更换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