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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京出版物零售许可证核查办公地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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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销售等业务,都需要依法申请出版物许可证。本文为您详细解析在北京办理出版物许可证的要求和流程。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的要求:
1、具备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法经营场所:申请人应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以便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管。
3、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申请人应具备与开展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
4、具备良好的信誉: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什么企业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 出版社、图书公司、音像制品发行公司等出版物制作与发行的企业;
2. 书店、报刊亭、网络书店等出版物零售的企业;
3. 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出版物收藏和利用的单位;
4. 其他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
办理出版物许可证所需要材料:
1、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公司章程:提供申请人的公司章程。
4、经营场所证明:提供申请人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5、管理能力证明:提供申请人的管理能力证明材料,如管理人员资质等。
6、信誉证明:提供申请人的信誉证明材料,如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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