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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要求不断提高,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将正式实施。
2009年10月1日,《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也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新标准中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