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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五大险种,分别是养老保险、医辽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规定,社保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需要缴费。
青岛降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提高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为实现用人单位减费降负、工伤职工待遇不降低的目标,青岛市决定降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预计2019年度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1.42亿元。同时通过提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计发基数,再次提高青岛市工伤职工相关待遇。
日前,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工伤保险缴费实现
“双降低”
一、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青岛市自2019年5月1日起,在现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基础上再降低50%,下调费率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下调后青岛市一至八类行业分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05%、0.1%、0.18%、0.23%、0.28%、0.33%、0.4%、0.48%,全市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为0.15%,为全省平均缴费费率的23%,预计2019年度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1.42亿元。
二、降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以往规定,青岛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青岛市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将以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5383元(月均5449元)为基数,比以往规定基数每月降低284元。
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青岛市通过提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计发基数再次提高工伤职工相关待遇
一、提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自2019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领取的由工伤保险基jin支付一次性工伤医辽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1至4级职工领取的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亲属领取的丧葬费以及用人单位在核定工伤5至6级职工伤残津贴等待遇,以青岛市201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791元(月均5733元)作为计发基数,比上一年度增幅7.9%。
二、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起,工亡职工亲属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的20倍,为78.502万元,比去年增加5.7万元。上述相关待遇将于近期调整到位。
青岛市社保代缴流程
1.初步咨询:接受客户咨询,解答客户问题,初步建立合作意向;
2.业务洽谈:跟进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洽谈合作事宜;
3.确定外包类型: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确定外包类型及相关服务事项;
4.签订外包协议:根据外包类型进一步协商协议条款,签订外包服务协议;
5.开展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法律咨询等。
我司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预防企业潜在的风险,减少企业事务性工作,节省企业管理成本,解决驻异地员工社保待遇享受问题,工作流程专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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