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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种植土壤检测指标重金属农残
    价格:3 元(人民币) 产地:广东广州市
    最少起订量: 发货地:广东广州市
    上架时间:2018/7/25 浏览量:395
    广东省种植土壤研究院
    经营模式:其他 公司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所属行业:技术服务 主要客户:种植土壤研究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辉 (先生)

    手机:13926218719

    电话:020-66624679

    传真:020-6662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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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东联工业区105

    详情介绍

    惠州种植土壤检测指标重金属农残: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明确监管执法重点。充分利用环境监测网格,重 点监管有色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矿采选、 化工、 电解锰、 电镀、 制革、 石油加工、 危险废物经营等重点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级 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重点监控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锑等重金属和多 环芳烃、石油烃、卤代烃等有机污染物。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省 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等参与) 加大执法力度。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 强化网格化监管, 重点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 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 非法从事危险废 物经营、 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对重点 行业企业开展专项环境执法, 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 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 牌督办。 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协作, 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对严重违反土壤环境 保护、 资源利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全面加强各市州、 县市区环境 执法能力建设,市州、县市区、重点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土壤 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 对全省环境执法人员每 3年开展 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 业技术培训。 提高突发土壤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技术支撑、 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一)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耕地为重点,系统开展农用地土壤 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 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 控类,采取相应安全生产与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7年底前,发布全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规范。 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 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试点, 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2020年底前完成。 划定结果由省人民政府审定, 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 台。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及时对各类别耕地面积、 分布 等信息进行更新。 湘江流域 8个市要逐步开展林地、 草地、 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 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z89g88l5ysqw
     
         (二) 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 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 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 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被确定为优先保护类耕 地。 2017年底前,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农药化肥负 增长行动, 推行农业清洁安全生产。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 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 施。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 避免因过度施肥、 滥用农药 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省人民政府对省内优先保护类耕 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各市州、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约谈、依法 采取环评限批、追责等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 委、省水利厅等参与)

          防控企业污染。 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 有色金 属矿采选、化工、电解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 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 规定采取措施, 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 2017年底前仍不达标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退出。 (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牵 头,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国资委参与)


     
    (三)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特别是稻 米镉超标问题, 筛选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及模式, 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 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采取农艺调控、化学阻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建立 耕地污染治理技术及产品效果验证评价、 生态风险评估制度, 防止对耕地产生新 的污染。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技术规范。到 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 398万 亩。(省农委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实施重金属超标稻谷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理。 定期开展粮食的质量检测, 对安 全利用类耕地开展稻米重金属超标临田检测, 实施食品安全指标未达标稻谷专企 收购、分类贮存和专用处理;自 2017年底起,对食品安全指标未达标粮食的收 储处置依据中央、 省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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