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黄伟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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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国家工商总局已核准名称调整信息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申请延期
中字头 国字头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国家级企业集团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