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尹雨慧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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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卖场的陈列更新原则
1、模特出样每周更换一次
2、正挂出样每周更换三次
3、货架陈列每两周局部调整一次
4、卖场布局每月大调整一次
5、促销POP即时陈列在卖场,过期POP 一定要撤除
6、季节性宣传海报、灯箱画等应根据公司要求定期更换
7、过时的节日装饰物要及时撤离卖场
8、陈列道具的维护和更新
9、试衣间鞋需要根据季节更新
五、模特
1、模特必须成组展示(2-4个),且材质,颜色必须统一,成组展示的模特,着同一系列服装,少数单独展示的模特需与相邻区域(器架、展台等)的服装陈列相呼应。
2、模特着装必须合体,并干净整洁无缺损,且里外上下搭配齐全,服装的吊牌要放到衣服里面。如穿在模特身上的衣服售完,应及时更换可替代款式。
3、模特应适当搭配与服装呼应和谐的配饰、道具,使展示更人性化。注意配合模特陈列的道具一定要应时应景,过时的陈列道具要及时撤离现场。
4、朝向: 模特的摆放要在根据店铺的实际位置来作调整,尽量朝向客人过来的地方。多个模特同时摆放时,不要并排在一起,可有一点前后戳开的感觉,尽量表现得动态、生活化一些。
六、正挂装
1、正挂服装陈列量,视服装的厚薄的服装数量控制在4-5件之间,秋冬比较厚实的服装,数量控制在3-4件之间(或视挂通的长度制定挂货数量标准)。
2、正挂的服装一律小一码的在前,大一码在后。
3、正挂服装的衣架方向一律是衣钩开口方向朝左,呈“?”型面对着顾客。
4、正挂与形象正挂应做多些内外上下搭配,货品要丰富一些,不能太单一,款式、面料、印花相同的货品不要重复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