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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香港公司注销办理的程序和常见问题详细解答
香港公司因为如果逾期未年审,将会有较大额度的罚款产生。同时,注册处和税务局保留对公司董事的追诉权。中怡会计行的非正式统计数据表明,约5-10%的香港非正常运营公司会收到税务局或注册处所申述,并由香港法院签发的法院传票。如果收到相关传票,而未依法出庭,将需承担刑事责任--最高5万港币罚款,及最高3年监禁。即使未收到香港法院的传票,在日后公司董事或股东进入入境香港之时,将会被限制入境或被列入黑名单。
因此,对于处在非正常运营状态下的公司,中怡会计行强烈建议您应该注销该公司。注销香港公司,并没有注销中国大陆公司那么的复杂。加之香港政府透明的政策、高效的服务,所以注销香港公司并非极度复杂的问题。
■ 香港公司哪些人可以提出注销申请
根据《公司条例》第344A条之规定,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或股东,可以提出注销公司申请。其他人则无权提出。
■ 香港公司注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该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2、该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运作,或在申请前已停止营业或运作3个月以上;
3、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4、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不反对通知书)。
■ 香港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需要获得税务局长签发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正本(原件);
2、提交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印章等材料;
3、除此之外,公司注册处可能要求公司提供其他的证明性材料,诸如公司注销原因说明等;
4、核数报告(每一间申请撤销程序的公司都须向政府提交一份核数师报告,只有由成立到申请撤销期间从未做过任何营业的才可免除,如果在撤销的过程之中因为有人反对或投诉,政府可能会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佐证文件)
备注:《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的有效期一般仅为3个月,因此申请人必须在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个月之内向公司注册处提出注销公司申请。